近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與財政部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2025年推進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及消費品以舊換新的政策通知,其中,汽車報廢與更新的支持措施成為焦點。
根據(jù)通知內(nèi)容,2025年將進一步拓寬汽車報廢更新的支持范疇。具體而言,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國四排放標準的燃油乘用車也被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行列。對于個人消費者而言,若其報廢2012年6月30日前注冊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注冊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是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的新能源乘用車,并在購買新車時選擇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車,將獲得相應的補貼。其中,新能源乘用車每臺補貼2萬元,燃油乘用車每臺補貼1.5萬元。
通知還對汽車置換更新的補貼標準進行了優(yōu)化。個人消費者若將其名下乘用車轉讓并購買新車,同樣可以獲得補貼。具體而言,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每臺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每臺補貼最高不超過1.3萬元。但值得注意的是,轉讓的既有乘用車需在本通知公布前已登記在消費者名下。
除了個人消費者,此次政策調(diào)整還涉及老舊營運貨車的報廢更新,以及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和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的提升。政策還鼓勵符合質量等相關要求的二手車出口,進一步拓寬了汽車市場的發(fā)展空間。
此次政策的發(fā)布,無疑將為我國汽車市場的健康發(fā)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時也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和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