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競爭局近日對谷歌展開了法律行動,指控其在加拿大的在線廣告技術服務中存在反競爭行為。這一舉措是在當?shù)貢r間11月28日通過官方聲明公布的。
根據(jù)加拿大競爭局的指控,谷歌作為加拿大網(wǎng)絡廣告技術領域的領頭羊,被指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實施了一系列旨在鎖定市場參與者并阻礙競爭對手憑借自身產(chǎn)品優(yōu)勢參與競爭的行為。為此,競爭局已正式向競爭法庭提出申請,要求谷歌出售兩項關鍵的廣告技術工具,支付罰款,并禁止其繼續(xù)從事任何反競爭行為。
競爭局的深入調查發(fā)現(xiàn),谷歌通過一系列違法手段來鞏固其市場地位。其中,谷歌被指非法將其各種廣告技術工具捆綁銷售,以此維持其市場支配地位。谷歌還利用其在這些工具中的主導地位,通過優(yōu)先分配廣告資源、在某些情況下采取低價策略使競爭對手處于不利地位,以及利用合同條款限制其出版商客戶與競爭對手的廣告技術工具進行交易等方式,嚴重扭曲了競爭過程。
競爭局強調,谷歌的這些反競爭行為不僅鞏固了其市場主導地位,還嚴重阻礙了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抑制了行業(yè)創(chuàng)新,導致廣告成本上升,并減少了出版商的收入。因此,競爭局向競爭法庭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包括強制谷歌出售兩項關鍵的廣告技術工具,對其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并明確禁止其繼續(xù)從事任何形式的反競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