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消息,據(jù)路透社報道,EMC周二表示,如果該公司因接受一個“更好的提議”而拒絕戴爾,其不得不為終止交易的行為,向后者支付最高25億美元的解約金。
戴爾670億美元收購EMC的交易還包含了一項為期60天的“尋購”(go-shop)條款,即:在這60天內(nèi),EMC還可以與其他潛在收購者進行接洽,以將自己賣出更高的價格。
如果EMC成功在60天內(nèi)再次兜售自己,那么將需要為拒絕戴爾的行為支付約20億美元的解約金;但如果是在60天截止日期后終止合同,則最高需要向戴爾支付25億美元的解約金。
EMC還表示,戴爾目前已經(jīng)向銀行擔保融資495億美元,這些錢將會用于雙方的收購交易。
目前,IBM、思科、甲骨文以及惠普等都被認為是EMC的潛在收購者。但一些知情人士表示,這些企業(yè)會報價挑戰(zhàn)戴爾的可能性極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