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及其CEO埃隆·馬斯克近日獲得了特拉華州衡平法院首席法官凱瑟琳·麥考密克的一項裁決,允許他們針對一項價值560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4075.16億元)的薪酬方案啟動法律上訴程序。這一決定是在12月15日正式發(fā)布的。
根據(jù)麥考密克的命令,馬斯克與特斯拉董事會有權(quán)在接下來的30天內(nèi),向特拉華州最高法院提交上訴申請。一旦上訴被受理,最高法院將對此案進行審理,并作出最終裁決。
今年6月,股東投票支持了這項薪酬計劃,但麥考密克在之前的裁定中并未重新考慮該計劃。然而,由于她認為該薪酬方案“復(fù)雜難懂”,且規(guī)模過于龐大,因此批準了上訴的請求。
除了薪酬方案的上訴外,特斯拉還面臨另一項挑戰(zhàn)。麥考密克的命令要求公司向提起訴訟的股東理查德·托爾內(nèi)塔的律師支付3.45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25.11億元)的費用。特斯拉同樣有權(quán)對這一費用判決進行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特拉華州最高法院可能需要長達一年的時間來審理并作出最終裁決。這意味著,馬斯克和特斯拉的薪酬方案是否能夠恢復(fù),以及是否需要支付巨額律師費用,都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塵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