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正式宣布啟動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服務,為車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行車證件管理方式。此項新舉措預計將從11月4日開始實施,屆時市民可通過特定渠道申領電子行駛證,以替代傳統(tǒng)的紙質行駛證。
據了解,并非所有車輛都能立即申請電子行駛證。只有機動車狀態(tài)正常,且未被標記為轉出、扣押、被盜搶、注銷等無法正常使用的車輛,方可進行申領。該電子證件的推出,旨在進一步簡化交管業(yè)務流程,提升市民的辦事效率。
在申領方面,個人車主和單位車輛管理員均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進行申請。個人用戶需登錄APP,點擊相關功能按鈕完成申領操作;而單位用戶則需切換到單位用戶版后,在指定頁面進行申領。申領成功后,車主或管理員可在APP內查看和出示電子行駛證。
值得注意的是,電子行駛證在出示使用時具有一定的“有效期”。車主本人申領后,每次出示的電子行駛證在60秒內有效,超時則需刷新。對于單位車輛或需他人代辦的情況,可通過APP進行授權,被授權人下載的電子行駛證有效期最長為7個工作日。
在應用場景上,電子行駛證可用于辦理多項交管業(yè)務,如機動車變更登記、轉讓登記、年檢等。在車輛金融保險業(yè)務、個人租車及二手車交易等場合,電子行駛證同樣具備法律效力,可替代紙質行駛證進行出示和驗證。
此次淄博市推行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不僅提升了證件管理的便捷性,也標志著城市交通管理向數(shù)字化轉型邁出了重要一步。市民們紛紛表示,期待這一新舉措能夠帶來更多的便利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