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在湖南長沙,一輛價值346.8萬元的蘭博基尼SUV停放在4S店門口已三月有余,車主葉文堅決要求退車。這一訴求通過擋風玻璃上的標語明確表達:“按三包法退車”。
葉文反映,新車購入僅兩個月便出現二擋跳三擋時發(fā)動機轉速異常的問題。尤其是在氣溫較高的下午,問題尤為明顯,轉速有時需達到3000轉才跳擋,影響車輛提速。
2024年5月,葉文將車送至4S店檢修,但一個月后仍未得到解決。根據“三包法”,他提出了退車要求。然而,4S店回應稱,經廠家檢測,車輛符合蘭博基尼質量標準。
4S店店長武金國表示,廠家對車輛進行了全面測試分析,確認車輛符合設計要求。他強調,車輛“進廠”一個多月是進行檢測而非維修,因此不符合退車條件。
對于4S店的回應,葉文并不認可。他認為,車輛維修時間已超過30日,按照“三包法”規(guī)定,他有權要求退車。雙方各執(zhí)一詞,糾紛陷入僵局。
目前,雙方仍在溝通協商,但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葉文堅持要求退車,而4S店則建議通過法律手段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