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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被判賠300萬,索尼被索賠800萬,與諾基亞何關?

   時間:2016-11-18 11:43:54 來源:創(chuàng)事記 作者:李俊慧 編輯:星輝 發(fā)表評論無障礙通道

寫在前面:

"黑科技"、“顛覆”,是小米、魅族等國產手機廠商常掛嘴邊的詞匯。

但實際情況是,喜歡說大話、吹牛皮、搞營銷的國產手機廠商們,真正能拿出手且屬于自己的“黑科技”專利或“顛覆式創(chuàng)新”技術,恐怕屈指可數(shù)。

如果有幾件像樣的專利或技術,能通過許可授權獲得收入的更是少之又少。

反倒是類似諾基亞等,這些經常被國產手機廠商“唱衰”或“瞧不起”的傳統(tǒng)手機巨頭,雖然不再直接面向消費者提供手機的生產、制造或銷售,但是,其依然能借助自身此前積累的專利或技術,通過影響其他智能手機廠商,進而影響到最終用戶。

而這才是真正應該引起國產手機廠商重視和警惕的焦點所在,是賺營銷差價,還是品牌差價,抑或是技術差價。

雖然諾基亞已經不再生產手機。

但是,諾基亞對手機市場的影響力似乎并未減弱。

2016年10月,美國特拉華州地方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蘋果公司侵犯MobileMedia Ideas公司持有的“polite-ignore”手機呼叫靜音專利,責令蘋果公司賠償300萬美元。

2016年11月,無線未來科技公司(Wireless Future Technologies Inc)將索尼移動訴至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索尼移動賠償800萬元并停止銷售構成侵權的兩款Xperia Z5手機。

這一中一美兩場與手機相關的訴訟,一個是蘋果被起訴,一個是索尼被起訴,一個判賠的是美金,一個索賠的是人民幣,但是,這兩場訴訟的背后卻出現(xiàn)了一個共同的身影——諾基亞。

那么,在很多人眼中,已經“跌落神壇”或被智能手機“碾壓”的諾基亞,是如何在退出手機市場直接競爭后,還依舊能保持對手機市場的影響?國產手機廠商們又該從中汲取到那些經驗和教訓?

劫殺蘋果:諾基亞持股公司耗時六年,索賠1800萬,最終判賠300萬

2010年,MobileMedia Ideas公司特拉華州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稱蘋果公司侵犯其16件手機專利,并請求法院判處蘋果支付1800萬美元的賠償金。

2012年12月,美國特拉華州地方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認為,MobileMedia Ideas持有的三項專利 (分別涉及“照相手機”、“呼叫處理”及“呼叫拒絕”)有效,蘋果公司的iPhone系列手機構成對此三項專利侵權。

2016年9月,美國特拉華州地方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蘋果公司旗下iPhone3G、3GS和4等型號手機,侵犯了MobileMedia Ideas公司持有的“polite-ignore”手機呼叫靜音呼叫拒絕技術專利,責令蘋果公司賠償300萬美元。

顯然,從最初索賠1800萬美元,到最終判賠300萬美元,從判賠金額來看,對蘋果公司或iPhone的影響應該非常有限。

但是,該案之所以值得關注,是因為MobileMedia Ideas公司實際是由諾基亞、索尼和Tagivan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背景。

一方面,該公司所持有的300多件與“呼叫處理、快速撥號、數(shù)據(jù)庫搜索、音頻下載和播放,及靜態(tài)圖片和視頻處理”相關的專利組合,其中,很大一部分專利是從索尼或諾基亞處轉讓取得。

比如,據(jù)以最終認定蘋果iPhone構成侵權的呼叫拒絕靜音處理相關的專利,就是最初由索尼公司申請,后轉讓給MobileMedia Ideas公司的。

另一方面,諾基亞等傳統(tǒng)手機巨頭,通過將自身積累的專利技術,作為出資轉移至第三方公司,既能持續(xù)從技術創(chuàng)新中獲得商業(yè)回報,也能降低自身專利管理成本。

顯然,雖然諾基亞不再從事手機生產、制造和銷售,但是,它依舊能通過技術創(chuàng)新積累專利影響手機市場或從中獲利,而這是值得國產手機廠商認真學習或積極效仿的關鍵所在。

起訴索尼:索賠800萬并訴請停售的加拿大公司用的是諾基亞專利

2016年11月,索尼移動因涉嫌專利侵權,被一家名叫“無線未來科技公司”(Wireless Future Technologies Inc)訴至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該公司請求法院判令索尼移動賠償損失800萬元,并判令禁售索尼移動Xperia Z5兩款手機。

該案值得關注的有兩點,其一是,該案是國外NPE機構首次將專利訴訟戰(zhàn)火燒至國內,其二是,據(jù)以起訴索尼移動侵權的專利實際來自諾基亞。

NPE機構選在中國對手機廠商提起訴訟,一旦“投石問路”效果明顯,勢必將會打開一個NPE機構在國內直接圍剿智能手機廠商的“潘多拉盒子”,而這顯然是讓國產手機廠商們不得不防的動向。

而從涉案專利來看,無線未來科技公司起訴索尼移動的專利為中國授權專利ZL200880022707.5(CN101689884B),名為“通信網(wǎng)絡系統(tǒng)中控制信道”,實際是由諾基亞西門子通信公司于2008年提交申請的。

值得一提的是,“無線未來科技公司”(Wireless Future Technologies Inc)是加拿大Wi-LAN公司的附屬公司,而Wi-LAN公司則曾與諾基亞有過專利交易記錄。

2014年7月,加拿大Wi-LAN公司就涉及“CDMA、WCDMA、GSM相關專利,HSPA和4G/LTE技術”無線技術相關專利與諾基亞簽署專利許可協(xié)議,與此同時,雙方還達成了一個專利購買協(xié)議,Wi-LAN公司將收購諾基亞部分與手機相關的無線通信技術專利。

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網(wǎng)站的統(tǒng)計信息顯示,“無線未來科技公司”從諾基亞手里共計獲得了22項與無線通信技術相關的專利。

顯然,諾基亞通過專利交叉許可和出售,既保證了自身特定業(yè)務可以使用特定技術而不侵權,同時,也能讓自身過去的研發(fā)投入通過非生產、制造或銷售的方式得以變現(xiàn)。

隱形巨頭:諾基亞等廠商雖然退出了手機江湖,但其影響力不容小覷

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網(wǎng)站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截止2016年11月17日,諾基亞在國內的發(fā)明公布數(shù)為8382件,比OPPO多7件,是小米的1.6倍,是金立的5.8倍,是vivo的7.5倍,是魅族的9.3倍。

諾基亞在國內的發(fā)明授權數(shù)為4436件,是OPPO的4.7倍,是小米的9.6倍,是金立的是42.3倍,是vivo的76.5倍,是魅族的130.5倍。

可以看到,從專利布局上,國產手機廠商正在縮短與諾基亞等傳統(tǒng)手機巨頭的差距,但是從專利積累上來看,大多數(shù)常把“黑科技”、“顛覆”掛嘴邊的國產手機品牌與諾基亞等傳統(tǒng)手機巨頭的差距還是巨大的。

更重要的是,從盈利模式來看,大多數(shù)國產手機品牌雖然銷量驚人,但是賺的并非技術溢價,更多還是營銷溢價、品牌溢價,簡單說,不是靠自身技術創(chuàng)新產生的價值,而是靠信息不對稱產生的交易差價(比如低配高價等)。

諾基亞最新公布的2016年第三季度財報顯示,諾基亞上季度營收59.5億歐元,,公司運營利潤為5.56億歐元(6.06億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得益于知識產權授權業(yè)務創(chuàng)造了較高收入,諾基亞創(chuàng)新科技2016年第三季度凈銷售額同比增長109%,運營利潤同比增長168%。

而僅從銷售額和運營利潤的增幅來看,諾基亞來自于專利許可收入的增幅遠高于諾基亞其它業(yè)務分類。

簡單說,諾基亞等很多傳統(tǒng)手機廠商雖然已經退出市場,但是,它們通過將自身積累的龐大專利群,采用“化整為零”的方式,或直接出售給相關公司,或通過許可收費,或以專利作為出資組建公司等,還在左右著智能手機市場的發(fā)展,持續(xù)從手機市場或行業(yè)獲得源源不斷的商業(yè)回報。

如今,國產手機品牌在銷售量已經直追蘋果、三星等巨頭,與此同時,國產手機廠商們還應該認真思考的焦點應該是:如何利用好4GG等技術迭代周期以及國內人口紅利期,既賺到了錢又積累了技術或專利,更重要的是,即使將來業(yè)務轉型,但依然能從自身的技術創(chuàng)新積累中持續(xù)獲得商業(yè)回報。

簡單說,品牌的影響力和商業(yè)價值,不是看一年開了幾場發(fā)布會或演唱會,發(fā)布了多少款手機新品,而是要看有多少所謂“黑科技”或“顛覆”技術真正出自國產手機廠商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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