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國外媒體報道,據(jù)周二的一份法庭文件顯示,谷歌聲稱如果甲骨文能夠在即將到來的庭審中,證明谷歌的安卓移動操作系統(tǒng)技術(shù)侵犯了其專利,谷歌愿意拿出安卓部分營收來補償它。
甲骨文在2010年對谷歌提出起訴,指控其安卓技術(shù)侵犯了甲骨文的Java專利。舊金山美國地方法庭法官威廉阿爾蘇普(William Alsup)將于4月16日對該案展開審理。
甲骨文還指控谷歌侵犯了其版權(quán),要求谷歌賠償數(shù)億美元的損失。
預計該案的審理將耗時8周,阿爾蘇普要求雙方積極配合,保證該案的審理順利完成。為此,谷歌提出一項協(xié)議,如果甲骨文能夠證明它侵犯了專利,如果甲骨文同意它提出的賠償金額,谷歌將不再為確定損失賠償而耗費時間進行訴訟。
谷歌提出向甲骨文支付280萬美元損失賠償,作為一直到2011年底的兩項專利的使用費。至于未來的專利使用費,谷歌提議向甲骨文支付安卓營收的0.5%,作為其中一項專利到今年12月到期前的使用費,另外拿出安卓營收0.015%作為另一項將于2018年4月到期的專利的使用費。
谷歌稱,那些損失賠償金額與法庭指定的專家計算出來的賠償金額是相符的。
谷歌免費將安卓軟件提供給手機廠商使用,但從它在系統(tǒng)上銷售的廣告來獲取收入。
谷歌去年10月聲稱它的移動業(yè)務(wù)每年的營收在25億美元左右,但那部分收入包括了谷歌在安卓設(shè)備和iPhone上發(fā)布的廣告獲得的收入。
甲骨文稱,谷歌提出的賠償金額太低,而且甲骨文不會放棄贏得安卓禁制令的可能性。
甲骨文在2010年通過收購Sun的交易獲得了Java專利。本月早些時候,美國專利商標局宣布其部分專利失效后,甲骨文同意撤銷幾項訴訟。
在周三的庭審中,阿爾蘇普法官對甲骨文和谷歌說,任何和解協(xié)議應在4月13日中午前達成,那樣陪審員就不用出庭了。然而,如果兩家公司不能達成協(xié)議,那么仍有可能進行專利侵權(quán)庭審。阿爾蘇普稱:“這是世界級專利侵權(quán)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