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4日宣布對中國臺灣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HTC)發(fā)起“337調查”,以確定該公司生產的部分電子產品是否存在專利侵權行為。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說,具體涉案產品是HTC生產的某類電子產品,包括移動電話、平板電腦及其零部件。這項調查涉及HTC總公司以及HTC美國公司。
芬蘭諾基亞公司及其美國子公司今年5月2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訴,指控美國進口及在美國市場銷售的上述涉案產品和使用方法侵犯了其專利,要求啟動“337調查”,并發(fā)布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
美國所謂“337調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條款,后經歷數(shù)次重大修訂。根據(jù)該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有權調查有關專利和注冊商標侵權的申訴,此外也開展涉及盜用商業(yè)機密、商品包裝侵權、仿制和虛假廣告等內容的調查。
根據(jù)有關程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啟動“337調查”后,該機構必須在45天內確定終裁的目標時間,并盡快完成調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內作出裁決。如果涉案企業(yè)被裁定違反了第337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發(fā)布相關產品的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這意味著涉案產品將徹底喪失進入美國市場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