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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再度駁回Facebook FriendFinder侵權(quán)訴訟

   時間:2011-10-29 11:49:36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編輯:星輝 發(fā)表評論無障礙通道

北京時間10月29日消息,據(jù)著名科技博客TechCrunch報道,加州聯(lián)邦法官昨日駁回了一件針對Facebook的FriendFinder新功能的集體訴訟案件。

代表Facebook一群用戶的羅賓科汗(Robyn Cohen)指控Facebook非法侵占了許多用戶的姓名和喜好資料來推廣其FriendFinder服務。Facebook的這項新服務鼓勵用戶與選擇上傳了自己電子郵件聯(lián)系人資料的用戶交朋友。

羅賓科汗的案子其實早在2011年6月28日就已經(jīng)被駁回,但原告方后來提出了修改訴訟。聯(lián)邦法官周四再度駁回了該案。法官表示,原告方未能證明Facebook非法使用用戶的姓名和喜好資料給用戶造成任何經(jīng)濟損失。

Facebook之前已經(jīng)說過,它的行為并未對原告方造成損害,而且網(wǎng)站隱私政策已經(jīng)規(guī)定了用戶的姓名和照片屬于公共信息。

Facebook的法律顧問桑迪普索蘭奇(Sandeep Solanki)表示:“我們支持法庭的決定,對于這件訴訟案被駁回,我們感到非常高興。”

這并非首例針對Facebook的集體訴訟案被駁回。在9月份的時候,洛杉磯高等法院曾駁回了另一件指控Facebook的集體訴訟案。那宗訴訟案的原告方指控Facebook在未獲得青少年用戶的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青少年用戶的姓名和喜好資料用于第三方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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