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騰訊公司訴360隱私保護器”一案的二審結果。法院認為,360隱私保護器針對QQ軟件的監(jiān)測不違法,但360對于QQ軟件涉嫌“偷窺用戶隱私”的描述缺乏法律依據(jù)。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結果。
法院在判決書中公開認定,“360隱私保護器”僅針對QQ軟件進行監(jiān)測,并不是構成其行為不正當性的理由,安全類軟件中很多程序都是為解決單一問題或彌補單一漏洞而設計的。針對一款市場占有率較高的軟件提供相關的輔助性服務,只要該款軟件設計合理、表達恰當,且不存在違反誠實信用等公認商業(yè)道德的情況,都應為法律所允許。
對此判決結果,360的代理律師馬騁表示“喜憂”并存。馬騁認為,“喜”的是法院首次明確認可了安全軟件可針對單一軟件開發(fā)輔助工具,也就是說頗受爭議的360隱私保護器合法;“憂”的則是法律對隱私的定義仍然不夠明確,安全軟件保護用戶隱私可能隨時吃官司。“360敗訴,關鍵是網絡隱私沒有明確定義,因此,法院認為360隱私保護器對于QQ軟件涉嫌‘偷窺用戶隱私’的描述不夠客觀。”
2010年9月27日,360公司發(fā)布了360隱私保護器,曝光騰訊的QQ軟件在未經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在用戶登錄10分鐘后,即開始掃描大量與其聊天功能不相關的電腦文件。微軟的Process Monitor同樣可以監(jiān)測到QQ軟件的這種不正常行為。360接到大量用戶投訴,稱這種不正常的軟件行為是“偷窺用戶隱私”。雙方就此發(fā)生爭議,騰訊公司一紙訴狀將360告上法庭。
馬騁律師說:“QQ的這種掃描行為,已經得到二審法院的認定。我們認為,這說明360隱私保護器并不是捏造事實,更沒有詆毀商譽。雖然法律并沒有對隱私進行明確定義,但人們對隱私都有常識性的認識。人們在互聯(lián)網上留下的痕跡,比如瀏覽過的網頁、安裝的軟件、看過的書和片子,如果未經用戶允許就去訪問這些信息,人們就會認為是侵犯了自己的隱私。”
在360隱私保護器曝光QQ軟件的掃描行為后,QQ更改了它偷偷掃描用戶電腦的方式,增加了在掃描之前給予用戶提示。360總裁齊向東說:“我們很高興看到騰訊方面知錯就改,懂得重視用戶的利益。360輸了官司,自己承受些損失不重要,重要的是,通過司法程序,法院認可了安全軟件可以針對單一軟件提供監(jiān)測工具,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得到了保障,喚醒了網絡隱私保護意識,也推動了中國互聯(lián)網的進步。”
齊向東談到,360并不會停止開發(fā)隱私保護器等相關產品。360隱私保護器經過不斷完善,擁有了攝像頭保護、密盤、上傳監(jiān)控等功能,目前超過3500萬用戶在使用360隱私保護器。
當被問及此案的判決是否是3Q大戰(zhàn)的定論時,齊向東說:“3Q大戰(zhàn)的實質是‘二選一’,逼迫用戶做選擇。而且,工信部對3Q大戰(zhàn)早有定論,雙方也都道歉了。”